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规定

发布者:路旭发布时间:2020-08-31浏览次数:38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保证信息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项目分为:软件应用类、硬件设备类和系统集成及工程类。

1.软件应用类:主要包括相关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用,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数据库和数据仓库的应用配置等。

2.硬件设备类:主要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网络安全、存储备份等。

3.系统集成及工程类:主要包括软件集成、硬件集成、弱电工程类、综合布线、机房建设工程等。   

第三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具体项目承担单位提出功能需求和建设方案,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织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办公室、教务处、纪委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以及相关二级学院组成专家论证组对项目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方可进入项目审批流程。

第四条  项目审批的对象包括与学校校园网络建设、智慧校园建设相关的各种硬件采购与工程实施、软件系统采购、软件系统(网站)委托开发、软件系统(网站)校内开发、楼宇智能化与综合布线、系统集成、校园一卡通系统、校园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机房建设等。

第五条  审批内容

1.立项审批

各单位应做好项目计划,填报《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表》,并附项目立项论证报告等有关文档。

2. 技术方案审批

技术方案审批的内容有:方案是否符合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和技术路线,是否符合当前技术发展方向,技术规定是否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各项规定是否完整;采用的技术手段是否适当;有关国家标准、专业标准、系统已颁布标准或规范是否协调;其他应予审查的项目。

3. 项目备案

除了审批报送文档外,各单位应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合同、验收报告等文档在文档形成一个月内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  项目分为:立项、准备、开发设计、实施、验收五个阶段。

1.立项

各单位应根据当年的信息化建设计划,编制项目立项书。明确项目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立项书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后,正式立项。

2.准备

各单位应收集相关资料,分析技术发展方向和潮流以及应用前景,必要时需进行实地调研,完成项目实施方案。

3.开发设计

完成项目需求整理,进行项目整体设计和开发。项目开发设计应遵循相关项目开发规范、代码规范、其他国家标准等相关文档。

4. 实施

在组织项目实施时,如需依靠外部技术力量完成的且在学校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学校采购的有关要求进行府采购。

5. 验收

项目应用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由专家评审组的组成人员,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产生验收报告。

第七条  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每年对各项目建设情况组织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

附件: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