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校园网用户管理规定

发布者:路旭发布时间:2020-08-31浏览次数:243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校园网用户管理规定

第一条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校园网是为了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以及与Internet互联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为保障校园网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作用,规范用户的使用责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校园网的宗旨是为学校的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资源共享是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校园网的基本使用原则,用户有义务在网上提供可公开的资源,用户也有权利使用网上提供的所有开放的资源。

第三条 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第四条 凡是在学校工作、学习的师生员工,以及持有有效的学校校园卡人员,均可成为校园网用户,用户网络账号为校园卡卡号,该账号为校园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统一账号,可以在校园内任何有网络的地方使用。

第五条 用户上网实行统一管理。用户不得私自通过网络运营商(指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商,如联通、电信、移动公司)接入互联网。学校教学办公区域默认开通互联网服务,其他区域用户如需开通互联网服务,需到校园各网络运营商营业厅开通服务账号,与校园网账号绑定后,由校内统一身份认证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 新生报到后将统一注册开通网络账号,新开用户的密码为身份证号码中的后六位,为保护校园网用户个人的利益和用户账号的安全,校园网用户必须定期修改口令(Password),校园网用户不得将口令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修改。网络开通后用户可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修改个人口令,如忘记个人口令,须由用户本人持有效证件到网络运维管理部门进行修改。

第七条 因公需要使用校园网络的外来人员,可由对口业务单位向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校园网络临时上网账号申请表》,经同意后开设账号。

第八条 教工因工作需要使用虚拟专用网络(VPN)的,可向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申请开通账号,不得将口令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修改。

第九条 用户入网的计算机必须使用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分配的IP地址,使用个人网络账号上网,对个人的网络行为负责,不得擅自修改IP地址上网,不得盗用他人账号,也不得将个人账号随意转借他人。

第十条 为保障学生正常作息,学生宿舍校园网络实行定时断网制度。宿舍网络的服务时间为6:00-23:00。如有特殊情况,按照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

第十二条 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不得在网上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得在网上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施和服务的活动。

第十三条 用户应遵守知识产权,不得下载和传播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违者法律责任自负。

第十四条 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用户在使用校园网络期间,因违反相关规定,其行为未构成违法犯罪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处罚、处分,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用户个人承担;其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用户访问校内资源和学校购买的校外电子资源不收取费用,在运营商处开通的互联网服务由各运营商按校内优惠资费进行收取。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校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此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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